办公室
主要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研究拟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人事法制建设规划,负责综合性文稿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承办复议应诉事项;负责人事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事系统的调研、信息工作;负责区人事局、区编办、区外国专家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赵宏伟;服务电话:2353474。
录用流动科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和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录用、交流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聘(录)用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和中央驻区单位干部调配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选派和回国留学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的安置调整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干部家属户口“农转非”的审报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馆选派、培训工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市场的规划、发展及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整体性人才资源的长期规划;全区干部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编制全区转业军官的分配计划并协调落实,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迁随调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和有关服务工作。拟订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仲昭阳; 服务电话:2335907。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
主要职能: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宏观规划和宏观调控措施,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和福利政策、规定;实施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发放工资人员工资总额审核工作。
负责人:闫 妍; 服务电话:2386938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主要职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负责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批工作及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监督实施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政策、办法,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的评选和申报工作。
负责人:王健; 服务电话:2325957。
教育培训科
主要职能:拟订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区人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区行政学校公务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孙发红; 服务电话:2331852。
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办公室文秘、档案、信息、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文稿的拟订和调查研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筹备编委会议、编办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汇总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区直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各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组织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列编审批、建立并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卡及各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列编人员的核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人:路则端; 服务电话:22353472。
公务员管理科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回避、辞职辞退、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综合管理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事项,组织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批区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负责事业单位的考核、辞职辞退工作。
负责人:夏咏; 服务电话:2331852。
区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引进国外智力、对外人才交流、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的政策、规定 ;编制智力引进、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智力引进项目申报及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来区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外籍专家来区定居的有关申报手续并负责协调其工作安置,承办“齐鲁友谊奖”的申报工作;负责国拨、省市拨和区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编报和分配,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区的对外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区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审核、申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和人员。
服务电话:2353474。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人才市场、人才招聘、人才交流、人事代理等工作。
负责人:李志忠; 服务电话;232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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